土的分類標準
主編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
批準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施行日期:1991年8月1日
關于發(fā)布國家標準《土的分類標準》的通知
(90)建標字第691號
根據(jù)原國家計委計綜〔1987〕2390號文的要求,由原水利電力部會同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共同編制的《土的分類標準》,已經(jīng)有關部門會審,F(xiàn)批準《土的分類標準》GBJ145-90為國家標準,自1991年8月1日起施行。
本標準由水利部負責管理,其具體解釋等工作由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北京研究生部負責。出版發(fā)行由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負責組織。
建設部
1990年12月30日
編制說明
本標準是根據(jù)原國家計委計綜〔1987〕2390號文的要求,由水利部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北京研究生部負責主編,并會同建設部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等9個單位共同編制而成。
在本標準編制過程中,標準編制組進行了廣泛的調(diào)查研究,認真總結了我國土分類的實踐經(jīng)驗,參考了有關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針對主要技術問題開展了科學研究與試驗驗證工作,并廣泛征求了全國有關單位的意見。最后,由水利部會同有關部門審查定稿。
鑒于本標準系初次編制,執(zhí)行過程中,希各單位結合工程實踐和科學研究,認真總結經(jīng)驗,注意積累資料,如發(fā)現(xiàn)需要修改和充實之處,請將意見和有關資料寄交水利部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北京研究生部(北京紫竹院,郵政編碼100044),以供今后修訂時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
1990年10月
詳細內(nèi)容見附件: 《土的分類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