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投標申請人資質要求:
1.1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1.2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 城市規(guī)劃編制甲級資質或風景 園林工程設計專項甲級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能力;在以往沒有因腐敗或欺詐等行為而被政府或業(yè)主宣布取消投標資格;
1.3項目負責人應當具有 園林綠化專業(yè)或者相近專業(yè)高級技術職稱且從事本專業(yè)工作5年及以上工作經驗;
1.4主要設計人員應當具有園林綠化專業(yè)或者相近專業(yè)中級技術職稱且從事本專業(yè)工作3年及以上工作經驗;
1.5參與本次投標的授權委托人及項目負責人和主要設計人員必須是本企業(yè)在職人員;
1.6 2007年以來已有至少三個綠化面積10萬平方米及以上已完成的景觀綠化設計業(yè)績(以設計合同為準)的類似項目業(yè)績;
2、資格審查方式: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
3、本次招標給予投標人的方案補償費金額為:
4.1本項目方案評審會評審出的前三名,除第一名(或中標人)經濟補償不予支付外,其余:
第二名可獲得人民幣¥ 叁萬 元(含稅); 第三名可獲得人民幣¥ 貳萬 元(含稅)。 4.2投標人憑正式發(fā)票領取方案設計補償費,稅金自理,第三名以后的投標人費用自理,招標人不再給予投標人經濟補償;
4.3參加本次投標的設計成果,獲得方案設計補償費的投標方案的署名權歸投標人,其余版權歸招標人所有;
4.4招標人在支付補償后,有權部分借鑒投標方案的優(yōu)點,用于中標方案的優(yōu)化和深化設計;
4.5設計補償費用由招標人與中標人各承擔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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