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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在西湖景區(qū)內施工要先制定方案以防污染
日期:2008-12-08 來源:新華網 作者: 我要評論()
杭州市政府日前公布實施《杭州西湖文化景觀保護管理辦法》,建設施工應當事先報送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方案進行備案,否則將要面臨最高1萬元的罰款。 西湖文化景觀的保護對象包括西湖文化景觀保護區(qū)內南宋至清代(公元13-19世紀)形成的“三面云山一面城”的空間環(huán)境、自然山水等等。 其中,“三面云山一面城”的城湖歷史空間關系就是由西湖水域和南山、北山峰巒系列及杭州城沿湖景觀構成,西湖水域涉及外湖、西里湖、小南湖、岳湖、北里湖。 杭州市市長蔡奇表示,西湖的水就是一湖文化,如果湖水被弄臟了,那就不是西湖了。 根據《辦法》的規(guī)定,今后凡是經批準在西湖文化景觀保護區(qū)內從事建設活動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須在施工前制定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方案,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方案進行論證,并報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qū)管理委員會備案。 凡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未在施工前將方案報送備案的,由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qū)管理委員會責令補辦,并可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據了解,杭州西湖風景名勝區(qū)管理委員會還將加強對西湖文化景觀的日常監(jiān)測,形成記錄檔案,妥善保管;并提出日常監(jiān)測報告,報省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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