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投標人資格審查合格條件:
1、投標人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按國家法律經營;
2、投標人均持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企業(yè)資質證書;
3、投標人具有公路行業(yè)(公路)設計資質(其中廣東省內企業(yè)為丙級或以上資質,廣東省外企業(yè)為乙級或以上資質)。
4、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必須具有路橋或相關專業(yè)高級工程師或從事路橋專業(yè)設計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師資格,且能夠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企業(yè)庫中顯示。
5、報名資料須提供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職稱證、畢業(yè)證復印件(項目負責人為工程師的,還需提供從事路橋專業(yè)設計工作10年以上的證明材料)。
6、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的狀態(tài);
7、投標人沒有處于被建設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的處罰期內;
8、投標人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tài);
9、投標報名截止時間前一年內投標人沒有重大設計質量問題(重大設計質量問題以行政主管部門書面認定為準);
10、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總公司(集團公司)與子公司(分公司)或同一法定代表(負責人)的不同公司同時報名的,只允許其中一個公司參加本項目的投標;
11、有效的企業(yè)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法定代表人簽名或蓋章的授權委托證明書(按附件四、附件五格式填寫,授權委托證明書被委托人多于一人的將視作無效);
12、投標報名時,報名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委托人須親自到場,并帶備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供查驗,否則其投標行為無效。
十一、正式投標人的確定方式:
1、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多于或等于5名且少于或等于12名時,取全部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為正式投標人。
2、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超過12名時,隨機抽取12名成為正式投標人。
3、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不足5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