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制頻道 → 法制在線 |
|
杜甫草堂園林部副主任自盜海棠
日期:2008-10-21 來源:華西都市報 作者: 我要評論()
樹木蔥蘢的杜甫草堂是游客向往的旅游勝地 追回的被盜樹木還能看出移栽的痕跡 “垂絲別得一風光,誰道全輸蜀海棠……”這是宋代詩人楊萬里的詩句,形容妖艷的垂絲海棠鮮紅的花瓣把藍天和天界都攪紅了。然而,垂絲海棠的美麗卻引來了不法分子的“垂青”——成都杜甫草堂一棵垂絲海棠以及另外10多棵金桂等樹木被神秘盜走。令人震驚的是,盜竊嫌疑人竟是杜甫草堂古建園林部副主任曾某。10月10日,曾某被成都市青羊區(qū)公安分局草堂派出所刑事拘留,被其盜走的10多棵植物也在10月12日重新移植回杜甫草堂。記者昨日獲悉,曾某目前已被取保候審,警方將直接把案件材料移送到檢察院公訴科。 事件閃回 男子報案:草堂樹木遭自家人偷了 今年10月7日下午,一位曾是杜甫草堂園林臨時工的男子來到草堂派出所反映情況。他說:“我懷疑我們隊長把杜甫草堂的垂絲海棠偷出去賣了。草堂的苗圃基地在郫縣,去年我們曾把10多棵植物運到溫江的一個苗圃基地!贝耸乱鹆瞬萏门沙鏊母叨戎匾,垂絲海棠是觀賞性植物,價值不菲。派出所民警迅速找到杜甫草堂的園林隊隊長了解情況。據園林隊隊長稱,這一切都是古建園林部副主任曾某干的。民警隨即傳喚了一直在杜甫草堂上班的曾某,很快,曾某就承認他干過此事。 據了解,杜甫草堂在每年三四月份都要把長勢不好的植物移植到郫縣的苗圃基地“療養(yǎng)”,所有被移植出去的植物都需要登記確認,在出門時還要給門衛(wèi)交有領導簽字的出門條。2007年3月的一個星期六,古建園林部副主任曾某通知園林部工人,把垂絲海棠等10多棵樹移植到郫縣苗圃去。他直接給門衛(wèi)打了個招呼,就輕易地把兩車樹木運出了草堂。走到半路上,曾某讓司機把車開到溫江伍星苗圃有限公司。 目前,物價部門已對被盜的這棵垂絲海棠進行了價格鑒定。據了解,垂絲海棠比較值錢,樹桿直徑有10厘米就價值上萬,而這棵被盜海棠直徑達14厘米,估計值三四萬元,金桂價格每株約在3000元錢左右。據悉,成都市青羊區(qū)檢察院反貪局也已介入此事,會同草堂派出所聯合調查辦理該案件。據曾某交代,他所偷走的植物送給了伍星苗圃的朋友。而知情人說,這些樹是苗圃花1萬多元買來的。10月10日,曾某因涉嫌盜竊罪被警方刑事拘留,10月12日,民警安排工作人員把10多棵被盜樹木移植回了杜甫草堂。 現場探訪 重返故里:垂絲海棠已是“花容失色” 10月14日下午,記者在杜甫草堂南門附近見到被移植回來的垂絲海棠,這棵被譽為“海棠四品”的海棠樹桿上還纏著“繃帶”。據說,該樹在被盜前被一家施工隊折傷了,至今還沒痊愈。就這點傷,施工隊就賠了15000元損失,由此可見該垂絲海棠的身價不菲。 出現在記者眼前的這棵垂絲海棠樹枝稀疏,靠近樹冠部分稍顯茂密,早已沒有往日“紅黃機映高懸枝間,恰似紅燈點點”的“花容月貌”了。在垂絲海棠的旁邊,還有前天一起被移植回來的5棵鐵腳海棠和12棵金桂。在這些樹木扎根的地上,還能看到濕漉漉的痕跡,其新移植的痕跡清晰可見。 成都市民劉老是杜甫草堂的?停盟脑拋碚f就是,杜甫草堂的一草一木都跟他有深厚的感情,F在看到這些樹木如此情狀,劉老顯得非常傷感。 質疑監(jiān)管 移花被盜,事發(fā)一年半緣何沒發(fā)現? 既然事發(fā)在2007年3月,至今已有1年半之久,杜甫草堂方難道就沒有發(fā)現這些樹木遭了賊手嗎?日前,記者找到杜甫草堂一位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我不了解這件事情!倍撃惺侩S后轉身離去,很快就又折回身說:“我告訴你,這些樹都不名貴!”該負責人拒絕答復草堂在事發(fā)后,對植物管理方面是否實施相關舉措。 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辦案人員介紹,杜甫草堂曾有負責人說,因為草堂里栽的樹實在太多,被偷出去的畢竟是少數,而草堂對古樹的保護還比較嚴格。據一位參與辦案的檢察官說,曾某偷走垂絲海棠是在星期六。曾某本身就是管理園林的領導,他給門衛(wèi)打個招呼說要移植一批植物出去,門衛(wèi)也就輕易放行了。這就造成了樹木被盜長達1年半都沒有被發(fā)現,這說明杜甫草堂在管理上存在漏洞。 華西評論 “自盜門”背后的B門 □林小明 孔乙己說偷書不算偷,叫竊。孔乙己是個自詡為雅賊的讀書人。推而廣之,杜甫草堂的園林部副主任曾某也算是“雅賊”,因為他很內行地移花“劫”木,監(jiān)守自盜地將身價不菲的垂絲海棠等樹木送到了不該去的地方。無論是送還是賣,不爭的事實是:曾某因涉嫌盜竊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此事暴露了草堂對樹木管理存在著漏洞。 按理說,杜甫草堂在樹木的監(jiān)管上也有章可循,那就是所有被移植出去的植物都需要登記確認,在出門時還要給門衛(wèi)交有領導簽字的出門條。但遺憾的是,像曾某這樣因為是“領導”,所以就既當運動員又當了裁判。他“直接給門衛(wèi)打了個招呼,就輕易地把兩車樹木運出了草堂”,這樣的規(guī)章制度,在他眼中與其說有,還不如說聊勝于無;這樣的制度,還不如說被裝進了手電筒,只照別人沒有照著他自己。這樣存在巨大漏洞的制度,如果不得到及時的修復和矯正,那么可以毫不客氣地說,如果沒有曾某,那么肯定有更多像曾某一樣的張某、王某或李某。 “因為草堂里栽的樹實在太多,被偷出去的畢竟是少數”。如此說來,發(fā)生“自盜門”的錯誤儼然在植物本身了。從來就沒有天衣無縫的規(guī)章制度,可怕的不在制度本身的漏洞,而在于觀念的漏洞:在事發(fā)后不是“亡羊補牢”,而是尋找客觀原因和麻木不仁。法律的作用在于預防和救濟,同樣規(guī)章制度的作用也在于預防和救濟。像草堂植物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既然沒能預防,那為何不進行救濟呢? 中國風景園林網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音頻、視頻)特供中國風景園林網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 相關新聞
盜竊
熱點推薦
企業(yè)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