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保護歷史建筑就不能讓它變燙手山芋

2017-07-24 09:00:49    作者:忻雨     來源:南方都市報(深圳)     瀏覽次數(shù):

要保護歷史建筑就不能讓它變成燙手山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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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載,前些天朝天路一處民國洋樓被拆剩四面墻;上月惠吉東一處民國洋樓被拆;上半年,十三行等街區(qū)歷史建筑的微改造多次被質(zhì)疑破壞歷史風貌。目前廣州納入保護的建筑主要有4類:文物、歷史建筑、傳統(tǒng)風貌建筑線索、歷史文化街區(qū)核心保護范圍內(nèi)的其他建筑,本文姑統(tǒng)稱為歷史建筑。上述幾處“被破壞”建筑都屬于這個范疇。

  隨著社會大眾文保意識的覺醒,歷史建筑被破壞的新聞近年層出不窮。這讓我深感擔憂——— 倒不只是因為歷史建筑被破壞殆盡,而是這類事件給人以強烈印象:歷史建筑是動不得的。

  讓我們假設一位富有情懷的有錢佬,他原本想買一棟古老大宅,打算捯飭一下做工作室或度假屋,以便從此變成有文化的有錢佬。而隨著了解的深入,他發(fā)現(xiàn)這房子動一片瓦都要蓋10個公章,弄不好還會成為千夫所指。這時他最合情理的反應是什么?惹不起躲得起唄!然后老房子就繼續(xù)爛在那里了。

  一件物品能否得到保護,關鍵在其價值。要真正有效保護和延續(xù)歷史建筑,首要原則就是使其具有價值;加上產(chǎn)權的因素,則是必須使其對業(yè)主具有價值。

  遺憾的是,目前的政策并不能體現(xiàn)這一點。你的物業(yè)被列為歷史建筑,首先極大降低了你因拆遷而致富的機會。其次你改造它的難度呈指數(shù)式上升,偏偏歷史建筑多數(shù)是老破房,與現(xiàn)代生活格格不入,有些甚至到了危房的地步(像上述惠吉東民國洋樓已被鑒定為危房)。作為業(yè)主你還必須履行修繕維護的義務,有什么行差踏錯造成破壞,后面若干罰則等著你。好了,就算你對房子徹底滿意不作任何改動,呵護備至拍個蟑螂也不敢用力,那么僅僅每天慕名而來評頭論足的參觀者,可能就令你不勝煩擾,連在陽臺晾條底褲都怪不好意思的。

  另一方面,被列為歷史建筑有什么好處嗎?可以特許改作商鋪?有財政資金支持修繕?條文的確有,但實際可行性約等于零,例如改商業(yè)辦公要滿足消防規(guī)范,而消防規(guī)范幾乎總與保護規(guī)范相悖;例如想申請錢但你提供不了那么多材料。而且就算可行也僅限于明文公布的文物和歷史建筑,傳統(tǒng)風貌建筑線索、歷史文化街區(qū)核心保護范圍內(nèi)的其他建筑是沒有任何特權的。

  這一切的后果是什么?就是歷史建筑的標簽會讓物業(yè)貶值。為什么歷次就納入歷史建筑征求業(yè)主意見,總是反對的居多?為什么有人把裝上去的標志牌漏夜拆下來?無他,以行動投票而已。

  用行政的力量,強制要求業(yè)主履行各項保護義務,固然不能說毫無效果,但這么做往往事倍功半,成本高昂;而且通常只能做到低層次的保護留存,而幾無可能達到更高層次的活化利用。

  所以保護歷史建筑應當提升它們的價值,讓業(yè)主切實感到持有和維護歷史建筑是物有所值的事情。反映在公共政策上,就是以賦予權利(而不是義務)為重點。如果打開腦洞,可以是:凡維護得好的,定期發(fā)放可觀的獎金;所有歷史建筑可以適用專門制定的較寬松可行的消防標準;凡歷史建筑不納入限購限貸范圍,以便讓有情懷的有錢佬更方便地買入——— 沒錯,我一向認為有情懷的有錢佬才是歷史建筑的絕配。

  相反地,如果無法給予足夠的權利,而業(yè)主又普遍反感,那么我們也許應該好好反思,我們對于歷史建筑的保護標準是不是太高,納入保護的范圍是不是太廣了。

編輯:zhangting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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