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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運期間 部分動植物進出口實行簡易許可程序

http://www.m.bodypridespa.com 2008-07-08 來源:國家林業(yè)局政府網 作者:未知 發(fā)表評論(0)

  近日,國家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發(fā)出通知,在2008年奧運會和殘奧會期間(7月1日至9月30日),將為合法攜帶瀕危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進出境的申請人試行簡易管理辦法。

  試行簡易辦法的范圍包括4類:1.進口、再出口附錄Ⅰ(來源為D)、Ⅱ、Ⅲ野生動物種的皮張及其制品;2.進口、再出口附錄Ⅱ、Ⅲ野生動物種的毛、絨及其制品;3.進口、出口或再出口含附錄Ⅱ、Ⅲ野生動植物種成分的中成藥;4.出口人工培植所獲的文心蘭屬(Oncidium)卡特蘭屬(Cattleya)雜交種活體標本。以上物種的貿易目的限定為個人或家庭財產性質的野生動植物種標本,即指個人合法獲得的出于非商業(yè)性目的而所有的、且在進出口時須披戴、手持、放置在個人行李當中或作為搬遷的家庭財產一部分的野生動植物種標本。對此,有關進出口數(shù)量也有一定限制,包括:皮、毛、絨及其制品的數(shù)量原則上每位申請人不超過5件(含5件);含瀕危物種成分的中成藥的數(shù)量原則上每位申請人每種藥品不超過半年劑量;文心蘭、卡特蘭活體標本每位申請人不超過5株(含5株)或2盆(含2盆)。

  按照文件精神,各申請人在奧運期間進出口以上范圍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可持有關材料前往國家瀕管辦各辦事處辦理相關進出口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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